第(1/3)页 “好,我正有此意。” 多个朋友多条路,宁浩从来不会抵触交朋友这件事,更何况程明福这个人看起来还挺面善,而且自己对当下县里的商界也不太了解,正好能借此机会多了解几分。 二人来到程明福的办公室。 说是办公室,其实就跟个杂物间一样,里面什么东西都有,大到铁架子,小到螺丝刀,都能开个小型的五金杂货店。 “嘿嘿,兄弟你多担待,我之前就是个种地的,现在有钱之后也不会收拾,也不舍得收拾,就这么堆着能对付就行。”程明福尴尬地挠挠头:“要不咱们去外面找个饭店,我知道有一家饭店的海鲜很不错。” “不用了福哥,俗话说山不在高,有仙则灵,这地方虽然看起来有点乱,可我能看出你在这里面可倾注不少心血。” 程明福惊讶地看着宁浩,这一刻仿佛遇到了知音,一个劲点头。 “兄弟,你可真是亲兄弟啊,不瞒你说,之前我也带了几个老板过来,他们明里暗里都嫌弃我这地方破,可我真的舍不得这里啊!” 程明福犹如看到自己辛苦带大的孩子一样,眼眶居然激动得有些发红,指着角落里已经落灰的几个铁皮箱,道:“你看这几个箱子,现在看起来很破,可当年我的全部家当都放在这里面,还有这把缺口的菜刀,跟了我八年,之前每次出海打捞用的都是这老伙计,还有这个渔网……” 程明福滔滔不绝地开始给宁浩讲述这里每一件东西的来历,如数家珍,甚至连细节都能记得清清楚楚。 宁浩在旁边笑而不语,心中开始对这个中年人产生好感。 一个能够恋旧的男人,有很大概率是个好男人。 人们有钱之后都会追求新事物,很容易忘记陪伴自己走过最艰难岁月的老事物。 人也一样。 男人有钱之后会有很大概率抛弃糟糠之妻,迎娶其他年轻漂亮女人。 糟糠之妻不下堂,贫贱之交不可忘。 世人都听说过,可又有谁能够真正做到。 “来,宁兄弟你坐,尝尝我的茶。” “福哥,嫂子没在啊?” “你嫂子回娘家,孩子他姥姥姥爷想孩子了。”程明福随口说道。 “看起来福哥你对这次的百货大楼也有兴趣。” “那当然了,这可是大事,你是个聪明人,如果这件事真的成了,其中的好处可不少。”程明福凑近笑道:“宁兄弟,今天会议室里的人都已经四五十岁了,你是最年轻的,这次的机会可一定要把握住!” 第(1/3)页